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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89

一馈饷不继,则我师坐困矣。”帝曰:“卿言是也,然朝廷有不得已者。”明年,徙同州,以太中大夫卒,年七十七。

景宪在仁宗朝为部使者,时吏治尚宽,独多举刺;及熙宁以来,吏治峻急,景宪反济以宽。方新法之行,不劾一人。居官不畏强御,非公事不及执政之门。自负所守,于人少许可,母卒,一夕须发尽白,世以此称之。

窦卞,字彦法,曹州冤句人,进士第二,通判汝州。秦悼王葬汝,宗室来汝者众,役兵三千。郡守林潍以汝与其乡近,因使辇薪刍、铁石致其家。众怨愤,谋杀潍,会日暮门闭,不果,遂挟大校叛。卞启关招谕之,曰:“汝曹特醉酒狂呼尔,毋恐。”众少定,乃密推首恶羁之,请于朝,诏潍致仕,悉配徙乱者。

加集贤校理、知太常院,知绛州,开封府推官。方禁销金为衣,皇城卒捕得之,属卞治,以中禁为言。奏曰:“真宗行此制,自掖廷始,今不正以法,无以示天下,且非祖宗立法意。”英宗曰:“然。文王‘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’正谓是也。”从其请。

出知深州。熙宁初,河决滹沱,水及郡城,地大震。流民自恩、冀来,踵相接,卞发常平粟食之。吏白擅发且获罪,卞曰:“俟请而得报,民死矣。吾宁以一身活数万人。”寻以请,诏许之。外间讹言水大至,卞下令敢言者斩。一日,复报大水且至,吏请闭门,卞不可,既而果妄。时发六州卒筑武强,陈卒惰,主者笞之,不服。卞曰:“厢兵犯将校,法不至重,然兴役聚工,不可拘以常法。”命斩之以闻,有诏嘉奖。还为户部判官、同修起居注,进天章阁待制,判昭文馆、将作监。

始,卞官汝时,与殿直王永年者相接颇厚,及在京师,永年求监金曜门库,卞为祷提举扬绘,绘荐为之。永年置酒于家,延绘、卞至,出其妻侑饮,且时致薄饷。永年以事系狱死,御史发其私,卞坐夺职,提举灵仙观。卒,年四十五。

张瑰,字唐公,洎之孙也。举进士,以妇父王饮若嫌,召试学士院,赐第,除秘阁校理、同知太常礼院。谥钱惟演曰文墨,其子挝登闻鼓上诉,仁宗使问状,瑰条奏甚切,朝廷不能夺,乃赐谥曰思。温成庙祠享如神御,请杀其礼。

判吏部南曹,为开封府推官、知洪州。营校督役苛急,其徒三百人将以夜杀之。求不获,持锸噪于门,请易校。瑰召问谕遣,明日,推治黠十人,不为易校。积阀当迁,十年不会课,文彦博为言,特迁之。徙两浙转运使,加直史馆、知颍州、扬州,即拜淮南转运使。

三司下诸道责羡财,淮南独上金九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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