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宋史

首页

列传133

“金人知陛下锐意恢复,故以甘言款我,愿绝口勿言‘和’字。”上以边事全倚张浚,而王之望、尹穑专主和排浚,铨廷责之。兼权中书舍人、同修国史。张浚之子栻赐金紫,铨缴奏之,谓不当如此待勋臣子。浚雅与铨厚,不顾也。

十一月,诏以和戎遣使,大询于庭,侍从、台谏预议者凡十有四人。主和者半,可否者半,言不可和者铨一人而已,乃独上一议曰:“京师失守自耿南仲主和,二圣播迁自何主和,维扬失守自汪伯彦、黄潜善主和,完颜亮之变自秦桧主和。议者乃曰:‘外虽和而内不忘战。’此向来权臣误国之言也。一溺于和,不能自振,尚能战乎?”除宗正少卿,乞补外,不许。

先是,金将蒲察徒穆、大周仁以泗州降,萧琦以军百人降,诏并为节度使。铨言:“受降古所难,六朝七得河南之地,不旋踵而皆失;梁武时侯景以河南来奔,未几而陷台城;宣、政间郭药师自燕云来降,未几为中国患。今金之三大将内附,高其爵禄,优其部曲,以系中原之心,善矣。然处之近地,万一包藏祸心,或为内应,后将噬脐,愿勿任以兵柄,迁其众于湖、广以绝后患。”

二年,兼国子祭酒,寻除权兵部侍郎。八月,上以灾异避殿减膳,诏廷臣言阙政急务。铨以振灾为急务,议和为阙政,其议和之书曰:

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,三遭大变,皆在和议,则丑虏之不可与和,彰彰然矣。肉食鄙夫,万口一谈,牢不可破。非不知和议之害,而争言为和者,是有三说焉:曰偷懦,曰苟安,曰附会。偷懦则不知立国,苟安则不戒鸩毒,附会则觊得美官,小人之情状具于此矣。

今日之议若成,则有可吊者十;若不成,则有可贺者亦十。请为陛下极言之。何谓可吊者十?

真宗皇帝时,宰相李沆谓王旦曰:“我死,公必为相,切勿与虏讲和。吾闻出则无敌国外患,如是者国常亡,若与虏和,自此中国必多事矣。”旦殊不以为然。既而遂和,海内乾耗,旦始悔不用文靖之言。此可吊者一也。

中原讴吟思归之人,日夜引领望陛下拯溺救焚,不啻赤子之望慈父母,一与虏和,则中原绝望,后悔何及。此可吊者二也。

海、泗今日之藩篱咽喉也,彼得海、泗,且决吾藩篱以瞰吾室,扼吾咽喉以制吾命,则两淮决不可保。两淮不保,则大江决不可守,大江不守,则江、浙决不可安。此可吊者三也。

绍兴戊午,和议即成,桧建议遣二三大臣如路允迪等,分往南京等州交割归地。一旦叛盟,劫执允迪等,遂下亲征之诏,虏复请和。其反覆变诈如此,桧

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