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传141
力,罢戍兵以弭乱阶,罢泛使以省浮费。知资州,宣抚郑刚中荐其治行第一。移知蜀州,盗不敢入境。州产绫,先是,守以军匠置机买丝亏直,民病之,道夫断其机。遇事明了,人目为“水晶灯笼。”九年不迁,盖非秦桧所乐也。
以吏部郎中入对,言蜀民二税监酒茶额之弊,上纳其言。除太常少卿,假礼部侍郎充贺金正旦使。金将败盟,诘秦桧存亡,及关、陕买马非约,道夫随事折之。使还,擢权礼部侍郎。上曰:“卿自小官已为朕知,第赵鼎与张浚相失后,蜀士仕于朝者,皆为沮抑。继自今有所见,可数求对。”
兼侍讲,奏敌有窥江、淮意。上曰:“朝廷待之甚厚,彼以何名为兵端?”道夫曰:“彼金人身弑其父兄而夺其位,兴兵岂问有名,臣愿预为之图。”宰相沈该不以为虑,道夫每进对,辄言武事,该疑其引用张浚,忌之。道夫不自安,请出,除知绵州,致仕,卒,年六十六。
道夫居官,一意为民,不可干以私。仕宦三十年,奉给多置书籍。然性刚直,喜面折,不容人之短,或以此少之云。
曾几,字吉甫,其先赣州人,徙河南府。幼有识度,事亲孝,母死,蔬食十五年。入太学有声。兄弼,提举京西南路学事,按部溺死,无后,特命几将仕郎。试吏部,考官异其文,置优等,赐上舍出身,擢国子正兼钦慈皇后宅教授。迁辟雍博士,除校书郎。
林灵素得幸,作符书号《神霄录》,朝士争趋之,几与李纲、傅崧卿皆称疾不往视。久之,为应天少尹,庭无留讼。阉人得旨取金而无文书,府尹徐处仁与之,几力争不得。
靖康初,提举淮东茶监。高宗即位,改提举湖北,徙广西运判、江西提刑,又改浙西。会兄开为礼部侍郎,与秦桧力争和议,桧怒,开去,几亦罢。逾月,除广西转运副使,徙荆南路。盗骆科起郴之宜章,郴、桂皆澒洞,宣抚司调兵未至,谩以捷闻。几疏其实,朝廷遣他将平之。请间,得崇道观。复为广西运判,固辞,侨居上饶七年。
桧死,起为浙西提刑、知台州,治尚清净,民安之。黄岩令受贿为两吏所持,令械吏置狱,一夕皆死,几诘其罪。或曰:“令,丞相沈该客也。”治之益急。
贺允中荐,召对,以疾辞,除直秘阁,归故治。未几,复召对,几言:“士气久不振,陛下欲起之于一朝,矫枉者必过直,虽有折槛断鞅、牵裾还笏、若卖直干誉者,愿加优容。”时帝惩桧擅权之弊,方开言路,应诏者众,几惧有获戾者,先事陈之。帝大悦,授秘书少监。
几承平已为馆职,去三十八年而复至,须鬓